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4/022.公司名稱: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01年度合併財務報告P.17之附註說明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P.17(八)長期借款及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中泰租賃擔保品原揭露為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更改為開立保證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