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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貿易障礙報告再提豬肉進口 經濟部重申牛豬分離原則

NOWnews/ 2013.04.02 00:00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美國貿易代表署在最新的年度貿易障礙報告中,仍關切台灣對美國其他牛雜及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問題,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今(2)日表示,我方已在許多場合向美方重申,基於民眾對於豬肉含萊克多巴胺仍有高度疑慮及「牛豬分離」原則,禁止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

根據1988年美國「綜合貿易及競爭法(Omnibus Trade and Competitiveness Act)」規定,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必須在每年4月1日提交總統及國會貿易障礙報告,臚列各國政府對美國出口貿易採取的不當措施,以及美國政府過去1年來努力排除的具體成果。

在今年度的報告中,美國肯定台灣去年9月改善美國牛肉進口的措施,但仍關切其他牛雜及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在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方面,美國認為我國能有效保護及執行,並肯定我國今年初修改營業秘密法,大幅加重其刑責;在服務業方面,美國則關切有關外國銀行應設立獨立資訊中心等規定;此外,美方還表示希望與我方討論二代健保相關執行情形。

對於美國所提的主要貿易關切,經濟部強調,有關美國要求我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我方已在許多場合向美方重申我國既定立場,也就是:基於民眾對於豬肉含萊克多巴胺仍有高度疑慮及「牛豬分離」原則,我國雖開放符合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MRL)牛肉進口,但禁止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

有關美國要求台灣應該進足2007、2008兩年的美國稻米國家配額量,經濟部表示,我方已多次向美方說明,台馬是依WTO入會承諾及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完成國內招標及決標程序。

在美國關切我大幅調降米酒稅率部分,台灣也曾多次向美方說明米酒在我國實為料理用酒,在市場上不存在競爭或替代關係,且米酒稅調降後,烈酒進口連續2年都有成長,可證明米酒與進口烈酒並不存在直接競爭的替代關係,我方措施皆符合WTO規範。

至於美方所提電信、投資、藥品、醫材等其他關切事項,經濟部表示,我方均將持續美方溝通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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