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斥無稽:商場經營歌廳就違法
龍山寺B2地下街第二十七、三十、三十六號店鋪經營茶藝館附設那卡西,屢遭檢舉有紅包場演出,許正仁澄清,商場開放任何年齡層消費者進入,但不諱言客源以六十五歲以上銀髮族居多,「這些銀髮族唱歌常跟不上拍子,才會找來樂隊伴奏與現場人員伴唱」,認為紅包場定義是錢塞在人身上,而他們只有放在小費箱。應曉薇認為現在不是做紅包場定義討論的時候,商場經營歌廳業就是違法,業者應做檢討,不要遊走在法律漏洞邊緣,要想想自己帶給地下街的到底是亂源還是繁榮,「市場處應主動與業者解約」,不要再賤租市府財產圖利特定單位,主張市府收回經營權,直接協助輔導弱勢團體就業,在商場裡工作。
北市市場處副處長許玄謀表示,重點不是在到底是不是紅包場問題,且講紅包場好像有鄙視是低俗歌唱場合之意,以行政體系標準認定是以歌廳業來看,依都市計畫法規定餐飲業附設卡拉OK可以,但如屬歌廳業就不行,並反駁圖利特定單位之說,強調承包案為公開招標。
商業處:若查證屬實將依法終止合約
北市商業處三月二十二日判定業者應屬違規經營歌廳業,業者喊冤認為並無違法、違規,單純是認知問題,許玄謀說,之前商業處判定結果為片段影片,已向議員應曉薇借調完整資料光碟,再次進行完整調查,畢竟對業者權益影響很大,市場處會審慎查證,如仍屬實將依約、依法處理終止合約,希望儘快於八日開議前釐清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