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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民意 內政部擋李朝卿復職

中央社/ 2013.04.01 00:00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日電)南投縣長李朝卿申請復職案,儘管內政部先前說只能准予復職,但在強大民意壓力下,不得不另循法源,做出繼續停職決定。

李朝卿因貪污案被羈押,內政部自羈押日起停止其縣長職務,李朝卿今年3月26日裁定交保,隔天就向內政部申請復職。

也正好是3月27日,媒體報導,檢調偵辦雙子星案,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遭約詢,經漏夜複訊後認定涉犯貪污重罪,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賴素如案重創國民黨形象,總統甚至公開道歉,此時,外界對涉貪的李朝卿要申請復職,引發外界許多反對聲浪。

不過,內政部長李鴻源從一開始就說,依地方制度法應讓李朝卿復職,內政部不能選擇性執法,過去幾個案例也都讓縣市首長復職,直至4月1日上午仍未改變立場,並表示,「公文送出去一定會讓大家知道」。

但隨著民意發酵,就連副總統吳敦義今天也公開表示,李朝卿可以依法申請復職,但是民間有更高的期待和觀感。

情勢已悄悄轉變,在短短不到12小時內,內政部在4月1日晚間臨時召開記者會說明李朝卿案,並宣布將依「公務員懲戒法」主動將李朝卿移送監察院調查,且李朝卿因涉案情節重大,依公懲法繼續予以停職。

內政部民政司說,民選首長準用「公務員懲戒法」,過去也有類似案例,最近一次是前嘉義縣長李雅景因八掌溪事件送監察院調查,最後記申誡1支;送監察院調查並停職,李朝卿是首例。

李朝卿對於復職不成,僅透過南投縣政府秘書長陳正昇,表示感到錯愕,還未正式表態。不過,不管李朝卿會有什麼反應,內政部此時在民意觀感壓力下,也只能先停職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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