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涉貪遭起訴的南投縣長李朝卿申請復職一案,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1日)晚間表示,明天將依公務員懲戒法主動將李朝卿移送監察院調查,並因情節重大,依法繼續予以停職。李朝卿日前因案羈押,內政部去年11月30日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自羈押日起停止其縣長職務。李朝卿今年3月26日經法院裁定交保,並於27日向內政部申請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