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02年3月28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作業程序」第2條第1項第7款情事,惟該公司遲至102年3月29日下午4時方赴證交所召開說明記者會,已違反前揭作業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