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兒童局的資料顯示,國內兒少虐待通報個案數逐年增加,2004年時有7837件,到2011年時則是增加到1萬7667件,已經是兩倍的成長;也就是說,每1000個兒少族群,就有4人曾遭受虐待,每小時新增加的案例超過兩人。
另外,根據林口長庚醫院統計,從2001年9月至2009年5月,共收治833位小於18歲兒少受虐個案,其中204位個案為身體虐待,609位個案屬於疏忽,在身體傷害的個案中,其中大部份小於2歲,四成的施暴者是受虐兒的父母,其中將近四成的個案父母本身為外籍配偶,父母離異,酒精或藥物濫用等。
林口長庚醫院兒童內分泌科主任羅福松表示,受虐兒經過治療後,超過一半的受虐兒身體恢復良好,但仍有一些留下不等程度的後遺症甚至死亡,其中大部分是小於2歲,而施暴者往往是他們最親近的人。
所以,羅福松主任強調,搶救受虐兒童不僅是醫護人員、社工人員的責任,只要你我多一點注意,多一分關懷,拿起電話撥打113,一通電話,就可使許多兒童遠離受虐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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