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1.事實發生日:102/04/012.公司名稱:力群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司決議擬處份大陸子公司東筦力河電子有限公司之廠房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交易對象及價格尚在評估中,待確定後,將再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