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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不公開 立院盼設機構監督

中央社/ 2013.04.01 00:00
(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1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通過提案,建請法務部、內政部研議成立「偵查不公開監督委員會」,並擬具體懲處辦法。

「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已由法務部通過並於民國101年12月5日公告實施,函送立法院備查,立法院會決定改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司法委員會上午開會審查。

對近期發生的「八里雙屍命案」、「嘉義醃頭命案」等重大刑案,以及引發社會關注的台北市議員賴素如疑似收賄案,媒體每天報導案情進度,不少朝野立委都質疑法務部公告實施的「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形同具文,沒有落實。

出席的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說,對於近期媒體大幅報導受社會矚目案件,法務部已要求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偵查中案件新督導小組」詳予調查,督導是否有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並實際檢討相關人員是否有違失。

不過,因「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中沒有具體規定懲處辦法,司法委員會最後通過提案,要求法務部會同內政部研議成立納入社會專業人士的「偵查不公開監督委員會」相關辦法,並研擬檢、警相關人員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懲處規定,以落實「偵查不公開」法律規定及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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