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013年4月1日電)據慧聰網,陸各大唱片公司聯盟跟網站等機構就線上線下音樂使用已達成協議,唱片公司做出重大讓步,所有談判已經完成,只差協議內容公布的時間未定。或許,音樂產業的春天快到。報導說,日本、韓國版權方在數位音樂產業的分賬比例多為90%;歐洲和美國,版權方拿到的平均產值是70%;台灣版權方拿到60%。大陸版權收入只占應收額的2%,現狀亟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