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整併 須考量互補性
央行總裁彭淮南日前表示,金融業規模並非越大越好,若出現美國「too big to fail」(大到不能倒)問題,就會發生綁架政府的現象,造成金融不穩定,至於金融整併則必須考量互補性,不能為併而併。
央行指出,歐洲小國接二連三瀕臨破產的事件,凸顯小國傾全力發展金融中心的經濟模式,存在極高風險,冰島、愛爾蘭、塞浦路斯等國爆發金融危機前,銀行業資產對國內生產毛額(GDP)比率高達十倍左右,但歐元區平均僅約三.五倍。
亞洲主要國家除了新加坡因瑞士加強管制,趁勢崛起全力發展私人財管業務,銀行業資產對GDP比率達七.七倍較高外,台灣與日本分別為二.八四倍、一.九三倍。
國際貨幣基金(IMF)研究發現,金融業規模過大,反不利於經濟成長;聯合國報告也指出,歷經全球金融危機的教訓後,政府在規劃、管理金融體系時,不應僅考慮擴大金融業規模。
央行特別引述聯合國報告表示,有時銀行業放款成長,未必反映在投資增加或經濟成長加速,政府應注意放款增加是流向具有生產性的實質活動,還是「投機性泡沫」。
央行表示,短期而言,擴大金融體系的規模確實有助提振經濟,但會付出波動提高的代價,若要活絡經濟前景,應強化金融中介的融資功能,而不是打造大型金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