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社理事長陳傳岳昨在台大校友會館主持「核四公投與世代正義」座談會時指出,含核四在內的四座核電廠、八個反應爐,都建在高活動斷層帶,核四品質安全疑慮被監察院糾正在案,核安攸關全民生存,反核民意可能被執政黨技術封殺。
台聯黨主席黃昆輝批評,執政黨拋出「核四停建不得運轉」公投案,出現一主文兩命題,理由書正、反理由並陳,江揆多次宣示支持核四續建,執政黨立委卻提與政府立場不符的公投案,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當初即以這些理由駁回台聯ECFA公投案,如今馬政府「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凸顯公投法的荒謬。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黃舒芃表示,公投法條文並無規定公投主文須與提案人主張相反,也沒禁止提案人採正面或反面的表述,公投是要體現直接民主,對抗行政權、立法權,現行高門檻卻使多數意志不能實現,導致少數統治。
律師黃帝穎說,江揆宣布以公投決定核四是否停建,馬英九力挺,黨籍立委支持,內政部長李鴻源說公投命題要由行政院討論並與立法院溝通,國民黨團延續江揆基調,足見核四公投是江揆發動,違反公投法第十三條、第五十二條,可能被處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