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大女友肚 少男判賠40萬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17歲少男阿明(化名)與未滿14歲的小女朋友小美(化名)偷嚐禁果,導致小美懷孕,其父母發現後氣炸,除了讓小美引產外,更怒告阿明並求償。阿明解釋他與小美真心相愛,自己爸媽也很疼小美,希望2人可共結連理,並願照顧所生的小孩;新北地院認定阿明侵害女方權益,判決賠償40萬元,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前年,阿明與小美因相互喜歡成為男女朋友,因情不自禁而發生性行為,但小情侶卻沒做避孕措施,導致小美懷孕,她的父母發現後氣憤提告,阿明因而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諭知訓誡及假日生活輔導確定。

小美及其父母再提民事求償,指女兒遭對方蹂躪,因父母發現較晚,只能讓女兒引產,此後,小美悲傷、痛苦、悔恨,夜夜不能成眠,因而求償250萬元。

阿明則說,他與小美是真心相愛,因兩小無猜,偷嚐禁果,不知如何避孕才導致懷孕,他爸媽很疼女友,希望2人可以共結連理,更願照顧所生的小孩,奈何小美爸媽要求分手,不准見面、聯絡,他為此傷心欲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