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禁用「特供」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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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013年3月30日電)大陸媒體今天表示,中國大陸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將不得使用或授權製售冠以「特供」、「專供」等標識物品。

在大陸,特供主要指為中央政府機關特別製造、專門供應的產品,後來發展到一些省級以下或部門紛紛仿效,變成一種特權象徵。

北京晚報報導,國家機關事物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物管理局、財政部、審計署和工商總局等5部門昨天聯合發布通知,規定上述事項。

報導也指出,對自行或授權生產銷售涉及「特供」、「專供」等標識物品、牟取不當利益的單位,由有關部門依法依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指出,大陸政府宣稱,此舉是為了打擊利用「特供」標籤牟利的非法行為。

這一消息受到很多網友批評。他們認為取消了標識,改個名字,不代表取消特供情況。特供、專供繼續進行,只是更加隱蔽,老百姓看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