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我義務辯護 費用是用於其他律師
賴素如昨晚受訪時澄清,她確實幫林益世義務辯護,但律師事務所還有其他律師協助林益世其他案件,這些費用是用於其他律師。
林益世去年爆發貪瀆案,賴素如在初期擔任辯護律師,稱其無罪,在林益世坦承後,賴才解除辯護律師身分。
羅淑蕾昨表示,林益世案爆發後,雖然林益世貪污不對,可是賴素如身為黨內同志,一方面對外宣稱是「義務辯護」,其實是有拿錢,而且是兩天拿了律師費六十萬元。
羅淑蕾說,林益世當時已被收押禁見,所以,賴素如是向林益世的太太彭愛佳索取,這根本是「落井下石、趁火打劫」,且賴也沒有這個行情,再大牌有名的律師,也沒人會開這麼高的價錢,做為「同事情」,更不應該是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