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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全:董事會決議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3.29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92.增資資金來源: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供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超過60,000仟股普通股之額度4.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整5.發行總金額: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需求訂定之。6.發行價格: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指定之代表人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並提報董事會決議。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10%-15%之股數由公司員工優先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辦理。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辦理。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機器設備或轉投資事業或償還銀行借款或海外購料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充實營運資金需求,以維持公司業務持續發展及強化公司競爭力。13.其他應敘明事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於不超過60,000仟股普通股額度內,視市場狀況或公司營運需求同時或分別或分次辦理普通股現金增資、或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參與海外存託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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