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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大水泥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事宜

中央商情網/ 2013.03.29 00:00
日  期:2013年03月29日公司名稱:信大水泥(1109)主  旨:本公司102.03.29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事宜。發言人:吳連富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51號3樓基泰國際研訓特區領袖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及決算報告。(2)監察人查核101年決算表冊報告。(3)背書保證餘額報告。(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5)新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報告。(6)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對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1年度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案。(2)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派,提請 承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盈餘分配內容:本次盈餘分派未及一併公告,擬於股東會四十日前補行公告。(二)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4月29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4月2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三)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電話:02-21811911)。(四)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1811911)。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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