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6款1.發生變動日期:102/03/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李星一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6/17~102/06/16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10.其他應敘明事項:該董事於102年3月29日提出董事辭職書,任期至10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