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0款1.事實發生日:102/03/27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成都龍湖北城置業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民國102年3月27日~民國102年5月27日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成都遠東百貨有限公司就中國成都「北城天街購物中心」部分商場的租賃事宜,與業主成都龍湖北城置業有限公司達成合作意向,預計於2個月內簽訂正式租賃合約.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開拓新店點,提升在中國市場的業績與市占率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承租商場,以供新店開幕.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