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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五卡失守!6成店家沒標牛肉產地

自由時報/ 2013.03.2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琪、鍾麗華/台北報導〕政府去年開放含瘦肉精美牛進口,並將強制標示原產地入法,但民眾到小吃攤用餐時,真的有足夠資訊,確認「碗中牛肉哪裡來」嗎?消基會抽查大台北地區二十二家用餐場所,發現六成業者未依法標示牛肉來源。

為保障民眾食用牛肉安全,立法院去年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衛生署依法要求販售含牛肉的散裝食品場所,及直接供應牛肉食品的餐廳、夜市、小吃攤等,都必須標示牛肉原產地。

但是消基會調查散裝食品業者十二家,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十家業者的實施情況,結果發現四成二散裝食品販售業者未明確標示,六成飲食場所沒有在門口或菜單上標示肉品來源及產地。

部分攤商礙於空間狹隘未按規定標示產地,但經訪查員詢問後,就出示標識,顯示遵守規定非難事。

業者出示證明 稱今天補貼

被點名未標示牛肉來源的業者包括連鎖店家,像是「鮮天下鍋貼水餃專賣店」台北大安店,無論在門口或內用場所、菜單上都未見標示。該店老闆娘陳秋月拿出檢疫合格證明表示,店內販售的牛肉麵使用的是澳洲牛肉,不是美牛,但店內的確沒有張貼標識,目前已向總公司報告,今天就會補上標識。

衛署去年發布合格率99%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表示,衛生署食藥局曾於去年九月啟動「強制標示加強稽查計畫」後,動員各地方衛生局針對包裝食品、散裝食品與直接供應飲食場所,進行牛肉原料原產地(國)標示稽查與輔導,當時發布稽查合格率九十九%,但這回由民間動員的小規模調查,發現平均不合格率卻達六成,顯示「三管五卡」市場管制失守。

限期未改正 可重罰15萬元

消基會董事黃鈺生指出,未正確標示牛肉產地的業者,主管機關可援引「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要求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可處新台幣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若是標示不實,則依同法第卅二條規定,處最高罰鍰廿萬元。

衛生署表示,將針對消基會抽查結果,請縣市衛生局加強稽查與輔導,不過,衛生署去年十一月到今年三月二十二日抽檢四八七九家,僅一家不合格,已要求業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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