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勁永國際: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3.28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49號(2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2)101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101年度私募有價證券執行情形報告。(4)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對保留盈餘及提列特別 盈餘公積數額報告。(5)101年減資案辦理情形及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2.承認事項(1)承認101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2)承認101年度盈虧撥補案。3.討論事項(1)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2)討論修訂「背書保證處理程式」案。(3)討論修訂「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式」案。(4)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5)討論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4.選舉事項(1)補選監察人案。5.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7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用紙於開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621658)。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二)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49號8樓),本公司將於欲股東常會開會30日前,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查詢,可直接鍵入(網址:http://free.sfib.org.tw),輸入查詢條件即可。(三)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含標點符號)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含標點符號)者,均不列入議案。3.受理期間:102年4月10日起至102年4月1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2年4月19日下午5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送達本公司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4.受理處所: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49號8樓)。5.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6.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1%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7.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四)本公司私募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依發行及轉換辦法暨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及認股辦法,於上述普通股停止過戶期間停止轉換或認購為普通股。(五)股東會當日開始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會議開始前30分鐘。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