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1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正案(2)『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修正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5/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7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1以上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一股東以一項為限,所提議案以300字為限。受理股東提案期間:102年5月9日起至102年5月18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受理處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23號6樓
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並如有股東逾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