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1年度營業報告案。
(2) 101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案。
(3) 本公司背書保證情形報告案。
(4) 可分配盈餘調整情形及特別盈餘公積提列情形報告案。
(5) 修訂「董事會議事運作作業程序」。(二) 承認事項
(1) 101年度決算表冊暨營業報告承認案。
(2) 101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三) 討論事項
(1) 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2) 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四) 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4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172條之1與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受理股東提案期間:102年4月17日至102年4月26日下午五時止。(3)提案受理處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