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素如昨晚被移送北檢複訊前表示「跟我無關」、「配合檢方調查」;檢方漏夜複訊後,今天認定她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職務上期約及收賄罪嫌重大,有串供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
檢調經長期蒐證後發現太極雙星團隊幕後操盤者程宏道及前捷運局官員賈二慶,疑似透過賴素如好友彭建銘找上賴素如,要求賴在議會質詢、提案及表決時「幫忙」,允諾事成會給新台幣1000萬元為對價。
辦案人員掌握,彭男充當白手套,在民國100年間,將前金100萬元送到賴女的律師事務所,當場交錢給賴女,後來太極雙星因錢未到位失格,便無支付後謝金;但賴素如在偵訊時,否認犯罪並表示,100萬元是政治獻金。
檢方將賈二慶、程宏道列行賄被告,今天向法院聲押禁見,彭建銘則獲30萬元交保,太極雙星前後任負責人劉文耀及何岳儒,分別被依公司法及行賄罪嫌,以30萬元及50萬元交保。
檢調偵辦北巿府財政局長邱大展涉嫌洩密部分,查出身兼審查委員的他,分析競標4家廠商團隊的財力狀況後,對於巿場上無知名度的太極雙星,給予最高評價,另3家團隊包括中工、幸福水泥、日月光,給予普通評價。
檢調認為邱男的評價,有違本身背景及專業,但他供稱因太極雙星在4團隊中,有國際團隊支持而相對較好,辦案人員持懷疑態度,將擴大查辦有無圖利及背信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