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甘迺迪(Anthony Kennedy)被認為是9位大法官中,具決定性的關鍵一票。他在口頭辯論庭上表示,美國聯邦法律中有1100項條文和婚姻有關,認定婚姻對象的規定深入日常生活,但無論聯邦政府如何看待婚姻大事,這仍是州政府的管轄範圍。
大法官金斯柏格(Ruth Bader Ginsburg)指出,如果同志伴侶無法獲得聯邦政府的福利,例如賦稅優惠、社會安全支付的認定,這是什麼樣的婚姻?
她說,這如同兩種差別待遇,真材實料的婚姻和低脂牛奶般的婚姻。
歐巴馬政府已聲明不為「婚姻保護法」(DOMA)辯護。
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說,這不是少有的案件,而是前所未有的現象,最高法院得進行過去從未做過的事。
羅伯茲說,州法院已判決婚姻保護法無效的個案,為何又丟給大法官們決定?而美國政府不認同這項法律,卻又執行這項條文規定。
這起案件由83歲的溫莎(Edith Windsor)因同性伴侶過世,卻必須繳重稅才能擁有伴侶的不動產,引起全美矚目。
多位在庭上旁聽的法律專家指出,保守派大法官未多質疑法律,加上甘迺迪反對聯邦政府干預婚姻定義的態度明顯,原告提出婚姻保護法違反美國憲法的訴求,極可能於6月底,獲得大法官9席中的5票通過。
屆時美國施行16年的婚姻保護法,規定婚姻為一男一女的條文將失效。1020328
※你可能還想看:
【同志婚合法案 美政府放棄辯護】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303280005-1.aspx
【同志婚合法化 決戰美最高法院】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303270195-1.aspx
【同志婚 美大法官立場歧異】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303270030-1.aspx
【民調:美支持同性婚姻創新高】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303190028-1.aspx
(圖為美國最高法院,中央社檔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