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形容這是一起密室殺人案件,年僅3個月大的女嬰,在房間內被自己的母親親手殺死,又被外婆和母親煮屍後滅跡。
廣州日報報導,有一起生母殺女烹屍案震撼大陸,涉案的唐姓婦人為什麼會對自己的女兒痛下殺手?目前衍生出兩個截然不同的版本。檢方認為是唐女的顧姓丈夫脅迫唐將女兒殺害,但顧男堅稱自己沒有威脅唐女,是唐在陷害他。
26日,案件在佛山中院二審開庭,顧男及其代理律師提出了另一個版本以及種種疑點,讓一審認定顧女是其中一名殺人兇手的判決頓生疑霧。案件並未當庭宣判。
事發在2006年,顧唐夫婦艷因感情問題多次發生爭吵,男子甚至毆打妻子,當時媒體報導,同年9月,兩人再起爭執,顧男將臥室門反鎖後,在房間內以殺害唐女、唐女母親以及女兒做為威脅,逼迫唐女掐死。
事發後,顧男提議將女兒的屍體煮了後再作處理。唐女及母親在2007年就被禪城區法院判刑,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獲輕判的原因是其被脅迫參與犯罪。
之後,顧男則化名和女友潛逃,2011年9月15日被警方逮捕,一審以故意殺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顧男不服上訴,案件昨日在佛山中院二審開庭。顧男供稱,案發當日他們的確有吵過架,原因是他賭輸了錢。後來,妻子說要給女兒餵奶,結果,後來他就發現女兒已無氣息。
唐女為什麼要把女兒掐死並嫁禍給他?顧男稱,這是因為唐女知道了他外面有女朋友,所以要報復他,他還否認自己家暴。全案仍在審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