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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防墜條款 立院初審通過

自由時報/ 2013.03.28 00:00
為預防兒童墜樓,有些民眾在自家窗戶或陽台裝置「隱形鐵窗」等防墜設施,遭公寓大廈管委會決議要求拆除,甚至被地方政府開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明定公寓大廈有12歲以下兒童的住戶,外牆開口或陽台可以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的防墜設施。

不過,草案也規定,「防墜設施」設置後,當設置理由消失且不符合設置規定,區分所有權人就應改善或回復原狀。(記者施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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