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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經濟示範區7月開跑 5海1空先行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3.03.27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3.03.27 謝莉慧/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27)日由副院長毛治國率財經部會官員召開「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說明記者會,未來在示範區內包括智慧運籌、國際醫療、農產加值和國際產業合作共4種重點產業,為鼓勵外資和中資來台參與,經建會主委管中閔表示,將大幅鬆綁物流、人流和資訊流,打破法規框架,邁向自由化、國際化,打造區內便利的經商環境,邁向加入TPP的水準。

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主持政務會談,聽取經建會「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報告後表示,經建會的規劃方案落實市場開放理念,並發展智慧運籌、國際醫療、農業加值及產業合作等具前瞻性的高端產業活動,方向十分正確,也是我國10年前加入WTO 後,新一波的重大經貿自由化。

隨後,由毛治國率管中閔、財政部長張盛和、農委會主委陳保基等人,召開記者會說明。

管中閔說,為掌握時效、及早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將分2階段推動。第1階段(特別條例公布前,從7月起)是以既有的「5海1空」(台北、基隆、台中、高雄、蘇澳共5個港口及桃園機場)自由貿易港區「境內關外」為核心,透過「前店後廠」模式,結合臨近縣市各類園區,同步推動,俾能充分發揮各地資源及產業特性,擴大效益。預計示範區特別條例通過後,就可以開展第2階段的推動工作,屆時,歡迎各地方政府依自身優勢、發展腹地及交通條件等申設「自由經濟示範區」,不會排除任何地區。

依照經建會規劃,示範區內也將推動不限產業別的跨國產業合作,利用國外資金及高端技術,結合我國產業鏈優勢及商品化能力,開拓中國及其他新興市場。管中閔舉例說明,國內企業可引進日本光學技術,並與中國合資,進行面板生產,以免稅方式進入中國市場;而區內工具機廠商也可運用既有的優質平價零組件及服務能力,再結合日本的技術能力,補全產品線之完整性,共同開拓新興市場。

同時,為了建構全面自由化、國際化的經商環境,在推動策略上將聚焦於「突破法規框架,創新管理機制」,包括放寬國外(含中國在內)白領專業人士的居留限制(外籍商務人士來台短期停留免簽證、中國商務人士核發3年期之「多次入出境許可」)、鬆綁區內事業營業額限制、以及放寬示範區內一定規模事業得申請中國人士來台從事1個月之短期商務居留,人數比照外籍人士不受限。同時,外(中)籍專業人士免申報海外來源所得,且外(中)籍專業人士(商務居留)前3年之薪資所得,以半數計入綜合所得稅額。

另外,農工原料及貨品輸入享稅負優惠,如免徵關稅、營業稅及貨物稅等相關稅費,外銷100%、內銷10%免徵營所稅,符合規定條件的中國產品得輸入示範區。而為了鼓勵企業投入研發,區內事業投高度創新研發支出金額15%限度內,3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但不超過各該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之30%。同時,為鼓勵跨國企業來台設立區域營業總部,3年內,自國外關係企業取得之管理服務、權利金、投資收益等,匯入台灣實質投資可享營所稅10%的優惠。

對於外界疑慮如中國農產品進口,以及國際醫療是否影響國人就醫權益等問題,經建會表示,已經做好完善配套的規劃。例如農產品加工後應全數外銷,不准進入台灣市場;而國際醫療機構將以外國病人為主,不僅不看健保,還要繳交經營許可費來支援健保等,希望這些產業活動在經過示範區的扶持後,可以更蓬勃發展。

而在稅負優惠部份,張盛和補充指出,「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的有效期限只有10年,而給予業者的稅負優惠很多是1次性的,也有不少案例只有3年優惠,因此,應不致影響示範區預期帶來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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