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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白領來台 停留1年限額十名

中央社/ 2013.03.27 00:00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7日電)針對跨國企業大陸白領申請來台許可,內政部及經濟部今天說,已研商來台人數限制,初步規劃停留1年以上每家申請上限10名。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天上午審查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台服務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相關部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內政部、教育部、經濟部、金管會和健保局列席報告。

內政部報告指出,依現行相關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擔任跨國企業負責人、經理人或從事專業性、技術性服務,且任職滿1年,才可因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來台服務。這辦法實施10年來,有6000多名大陸人士申請,其中停留1年以上者僅200餘名。

經濟部次長杜紫軍答詢說明,修正規劃台資企業陸幹來台員額,停留期限1年以上單一企業10人為上限,初步統計約295家台資企業適用。

台聯黨立委許忠信質詢指出,陸幹若在中國大陸以人民幣支薪,是非中華民國海外所得,不僅無法課稅,更有可能規避新台幣4萬7971元下限薪資限制。針對許忠信提議,勞委會主委潘世偉答詢表示,不反對,會在討論時堅守建議。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質詢表示,外籍白領來台因屬活動非工作,目前規劃不適用勞基法,健保費責任等配套,應妥善規劃。建議納入符合勞基法,工作就是工作,不要變成活動規避。

勞委會主委潘世偉答詢,將開會研擬配套,例如大陸人士白領至少在台資公司工作1年以上,就可從中了解薪資水準,應可解決相關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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