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自民國99年起推動餐飲衛生分級評核制度,近3年已有4653家餐飲業者經評核,由衛生局人員、專家學者組成評核小組,針對業者的人員、食材、環境及器具實地查核。
食藥局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說,今年重點針對全台有提供早餐的餐飲業者推動早餐店衛生分級評核工作,包括傳統早餐店,並已製作「早餐從業人員衛生操作指引手冊」,若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則可取得標章「優」或「良」。
蔡淑貞強調,依法規定所有餐飲業者都須符合GHP規範,業者應做好自我衛生管理,經評核不合格者,複查再失敗,衛生單位將依法可處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款。
蔡淑貞建議消費者享用早餐時,挑選經評核為「優」或「良」的餐飲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