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3/262.公司名稱: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證交所99年12月3日臺證治字第0990036471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1)董事會通過日期:102年03月26日(2)原民國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公告採用IFRSs 對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開帳資產負債表之影響評估,因應前述公告日後法令修改等因素,本公司重新評估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項目並調整原適用豁免選項,致調整增加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累積換算調整數新台幣1,441,163仟元及增加保留盈餘新台幣1,441,163仟元。(3)評價作業方式,包括係自行評估或委託獨立評價人員評價及評價方法,並敘明會計師複核意見內容:以上評估作業係依據獨公司自行評估。對於採用IFRSs後首次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日合併財務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已洽會計師出具覆核意見書,其覆核意見內容摘錄如下:本會計師依據民國99年12月3日臺證治字第0990036471號函令規定,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編製之前開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進行複核,並未發現前開資訊有重大違反之情事。(4)若僅係評估或測試資料,則敘明未來實際數字可能有變動:上開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係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布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所擬採用之會計政策,及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擬選擇之會計政策編製,嗣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