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2) 一○一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 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
盈餘公積數額報告
(4)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
上股份股東所提之議案報告。
二.承認事項:
(1) 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 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47.其他應敘明事項:股東提案權受理期間:自民國一○二年四月十七日至一○二
年四月二十六日止,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
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受理提案處所:高雄市高雄加工出口區西十五街1號(本公司財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