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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華南金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事宜

中央商情網/ 2013.03.25 00:00
日  期:2013年03月25日公司名稱:華南金(2880)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事宜發言人:鄭永春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1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三十八號十樓大禮堂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本公司101年度營業概況報告。(二)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報告。(三)本公司募集國內101年度第1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之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四)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特別盈餘  公積提列數額報告。二、承認事項:(一)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承認案。(二)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派,請承認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一)選舉本公司第五屆董事。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1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有關101年度盈餘分派內容至遲於股東會40日前另行公告(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 1、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   者。 2、提案內容:以一項為限,且不得超過300字。(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 3、受理期間:102年4月3日起至102年4月1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   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2年4月12日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   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   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4、受理處所: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38號8樓行政管   理處,電話:02-23713111)(三)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名董事候選人說明如下: 1、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之股

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 2、董事應選名額為十九名(包含四名獨立董事) 3、受理期間:102年4月3日起至102年4月12日止受理董事候選人之提名,凡有意提名

之股東務請於102年4月12日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

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候選人提

名函件』字樣) 4、受理處所: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38號8樓行政

管理處,電話:02-23713111)(四)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  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副知本  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五)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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