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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再涉炒股弊案 公股要求投信董總必須專任、增外部董事

NOWnews/ 2013.03.25 00:00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為防止有類似第一金投信基金經理人涉及炒股弊案再次發生,財政部特別訂定強化公股作業準則,明定未來投信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必須專任,且需有外部董事參與董事會,操盤相關人員及親屬買賣股票也應事前取得核准,而稽核單位也要按季進行檢查追蹤,並提報董事會。

第一金投信基金經理人涉及炒股弊案,令財政部極為震怒,並下令公股投信、證券等單位在2周內就內部稽核與控制制度進行全面清查,清查結果25日已回報財政部,初步認定尚符合主管機關規定,無重大異常狀況;至於第一金投信的相關懲處,也已要求第一金盡快處理。

財政部政務次長曾銘宗表示,為防範類似情形再度發生,財政部訂定「強化公股金融事業證券相關業務作業原則」,供各公股證券、投信強化內控內稽制度,以確保投資人權益。

曾銘宗指出,準則中規定,投信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必須專任,不得由母公司派員長期兼任,且董事會必須有外部董事參與,不能全部由母公司人員兼任;操盤人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要買賣股票,必須事先取得核准,事後依規定向證交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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