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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遠雄建設變更新北市汐止區土地合建契約交易相對人

中央商情網/ 2013.03.25 00:00
日  期:2013年03月25日公司名稱:遠雄建設(5522)主  旨:變更本公司新北市汐止區昊天段、同新段土地合建契約交易相對人發言人:黃志鴻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新北市汐止區昊天段872等10筆及同新段6地號土地共11筆2.事實發生日:102/3/25~102/3/25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以新北市汐止區昊天段872等10筆及同新段6地號土地共11筆為合建標的土地,約13999.96坪,第一期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約新台幣188億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對象:遠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與本公司董事長同一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必要性:由地主負責整合土地,避免整合時間過久造成之資金積壓風險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全案合建比例35%(地主):65%(建方)第一期合建比例32%(地主):68%(建方);第二期再行提報董事會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參酌鑑價報告及市場行情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鑑價機構:中鼎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鑑價結果:建方合理分配比例為61.31%~68.14%鑑價機構:泛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鑑價結果:建方合理分配比例為64.34%~68.52%11.專業估價師姓名:簡武池、林金生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0北市估字第000172號、101北市估字第000183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無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合作興建高科技廠辦大樓,以擴增公司營業收入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2年3月25日22.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2年3月25日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6.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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