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第一保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及停止過戶日期

中央商情網/
13 年前
日  期:2013年03月25日公司名稱:第一保(2852)主  旨: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及停止過戶日期發言人:林仲修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88號金融中心大樓地下一樓第一會議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二)本公司101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三)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修正報告。二、承認事項本公司101年度財務報表案。三、討論事項:(一)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配及調整數說明。(二)本公司101年度股利分派案。四、選舉事項: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改選案。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2年4月30日起至本次股東常會(6月2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敬請於102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郵寄者仍以102年4月29日郵戳為憑)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參加集保戶者,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二、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30日前以平信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聲明股東戶號、姓名逕向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186425)查詢補發。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102年股東常會之建議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將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另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凡欲辦理提案及提名之股東,請於102年4月15日起至4月24日止將書面提案資料、提名資料蓋妥印鑑及聯絡地址,於102年4月24日下午五時以前駕臨或掛號郵寄(郵寄者仍以102年4月24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聯絡人:高宏傑)。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及提名函件並檢核 貴股東相關提案及提名資格及印鑑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