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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稿:別讓同等學力扼殺千萬個吳寶春

立報/本報訊 2013.03.24 00:00
■陳怡光上週媒體報導,世界級麵包冠軍吳寶春想攻讀以交流企業經營管理實務經驗為主的EMBA課程,卻因為《大學法》規定只有大學畢業和有同等學力的人才能讀碩士,迫使這位各方面都符合入學條件的創業家只好放棄申請國內大學,因為他只有讀到國中畢業。國中畢業是我國學校教育制度的底層,只在小學畢業之上,占101年全國15歲以上人口的比例的12.57%,比29.59%的高中職畢業和高達33.53%的大學專科畢業的人口都還少,但102年2月國中以下教育程度者的3.74%失業率卻低於高中職畢業的4.2%和大學畢業的5.29%。以教育部99學年度各級學校平均每生分攤經費來算,教育一位學生到大學畢業要花納稅人217萬,但到國中畢業只要花107萬。也就是說,國中畢業後不用國家教育資源,靠自己努力學得一技之長之後創業當老闆的人,不但幫納稅人省了110萬的教育經費,還幫那些花了兩倍教育經費卻找不到工作的大學畢業生創造工作機會,把教育資源投資在這些國中畢業的國民上,對納稅人來說真是物超所值啊!然而,政府不但沒有表揚這些不浪費教育經費的優良國民,還找一堆藉口不讓他們去進入每年要花納稅人5千億的學校教育。以最花錢的大學教育為例,教育部以大學法限制只有高中職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者才能入大學,但台灣的大學可招收新生的容量早就超過高中職學校的畢業生人數,這種歧視自學國民的規定,明顯違反憲法第159條「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早該廢除。此外,大學面臨最嚴重的困境是少子化引發的招生危機。大學法第1條第2項明文規定「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若大學連錄取自學學生的自由都沒有,還算有自治權嗎?教育部限制大學只能招收高中職學校畢業生,但這些學校的畢業生人數不但比大學的招生名額少,還欠缺大學需要的自主學習意願和能力。既然如此,何不乾脆取消大學的入學資格限制,讓有自主學習能力的自學學生也有平等入大學的機會呢?台灣人口結構即將邁入負成長,國家未來競爭力將來自適材適用,每個孩子都是寶。然而,政府卻依舊限制各大學招生和對象,設下重重關卡限制大學招收自學學生,這如何能培育出多元人才?放眼鄰國,中國早在2001年就廢除一切報考大學的資格限制,韓國和日本也沒有報考大學的資格限制,香港、澳門、美國和瑞士則乾脆跨海來台灣的大學博覽會擺攤搶學生,只有台灣政府還在跟自己的國民和大學斤斤計較,用了4,485個字定義《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世新大學的賴鼎銘校長在今年1月的全國大學校長會議上,引用英國上議院Baroness Deech的話向馬總統呼籲「The more we regulate, the less we have trust」管得越多,信任感就越低!政府應該直接修改《大學法》第23,24條,廢除入學資格的限制,讓各大學自主管理招生方式,彈性錄取多元學習的自學學生,再來談要如何留住本國優質人才。(保障教育選擇權聯盟總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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