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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器捐5病患 面臨停藥抉擇

中央社/ 2013.03.24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4日電)愛滋感染者捐器官事件的受贈器官者,已服用預防愛滋藥物近19個月,將面臨停藥抉擇,美國愛滋寶寶治癒愛滋特例可做參考。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周志浩今天表示,專家小組認為,事件中的5名移植器官患者「預防性服藥」18個月,現在已經服藥超過18個月,疾管局將在4月初再次召集國內外專家,討論建議繼續服藥或停藥。

台大醫院4名和成大醫院1名病患是在民國100年8月,被誤植入同1名愛滋感染者捐出的肝、肺、腎、心等,這是醫界前所未有的事件。

台大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洪健清今天說,目前愛滋器捐患者除了服用抗排斥藥,每天還服用2到5顆抗愛滋病毒藥物,藥物不會互相干擾,迄今器官功能良好,病毒檢驗陰性。

「預防性服藥18個月以上,還能稱為預防嗎?」洪健清認為,這確實有爭議,面對這個問題,日前他參加美國愛滋病醫學會議,會中討論1位愛滋寶寶 「治癒愛滋」,極具參考價值。

洪健清說,這位愛滋寶寶由母體感染愛滋病毒,出生後即接受治療,不料在第15到第18個月時,母親帶著寶寶失聯且中斷治療,等到醫療人員找到寶寶時,赫然發現寶寶體內找不到病毒。

洪健清說,這名愛滋寶寶出生時血液中的愛滋病毒量為每c.c.達1萬9000個,治療時間可能不足18個月,雖然還有待時間驗證,但目前算是「治癒」愛滋。

相較之下,台灣器捐愛滋病患未證實感染就預防服藥19個月,捐器官的愛滋感染者病毒量每c.c.不到1萬個,患者植入器官48小時內服用抗愛滋病毒藥物,預防感染,第1週就愛滋病毒陰性反應迄今。

洪健清認為,成人和嬰兒的免疫系統成熟度雖然不同,但有愛滋寶寶特例在先,還有個德國愛滋病患骨髓移植多年後,持續未發現愛滋病毒,也被視為「治癒」,這些案例具有參考價值。

病患和醫療團隊都在等衛生署的決定,洪健清說,待衛生署專家會議訂出未來治療建議方針,不論患者最後決定繼續服藥,或中斷用藥,院方都尊重患者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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