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寶林茶室 地震 清明連假

被控性侵2傳播小姐 男不起訴

中央社/ 2013.03.24 00:00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24日電)呂姓男子被控在住家對2名傳播小姐灌酒,待兩人不勝酒力時性侵2女。檢方偵查後,認定2女供詞不一,予以呂男不起訴。

新北地檢署公布的不起訴處分書指出,呂男在去年8月24日凌晨3時左右,以每小時新台幣1200元代價,請2名傳播小姐到新北市家中,與他和友人飲酒助興,直到近上午6時左右。

2名傳播小姐在警訊時指稱,過程中不斷被呂男灌酒,約在上午6時左右已酩酊大醉,呂男見機不可失,於是將2女攙扶上樓,涉嫌對2人性侵得逞。

被告在檢方偵訊時堅決否認涉犯強制性交,聲稱陪酒過程中有談到性交易,2女當時清醒回應,性服務一人要價新台幣3000元,完事後,呂男表示要先躺一下,晚點再給錢,當他清醒後原告已不見蹤影。

檢方核對2女證詞,發現陳述案發過程供詞出入甚大,難以採信,且呂男的友人也證實當天有談到性交易。

另外,案發後其中1名女子反而回家洗澡睡覺,另1人則再到桃園上班,顯然並非酒力太強而無法報警,檢方認為2人行為都有違常理。檢方偵查後,認定證據不足,予以呂男不起訴。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