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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利徠: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3.22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22.預計發行價格:待下次董事會決定。3.預計發行總額(股):以不超過200仟股為限。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待下次董事會決定。5.員工之資格條件:待下次董事會決定。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增加 競爭力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最大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待下次董事會決定發行條件後方能設算。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待下次董事會決定發行條件 後方能設算。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待下次董事會決定。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無。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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