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2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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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年前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工業二路31號(經濟部南台灣創新園區)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1年度營運概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01年度審查報告(3)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相關事項報告(4)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與可分配盈餘調整之情形(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討論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2)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案(3)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案(4)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5)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6)討論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選舉事項: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改選案(五)討論事項:討論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六)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提名期間為102年4月23日起至102年5月2日止,提案及提名地點為本公司股務代理部,本公司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提案及提名手續。董事會審查股東提案及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後,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及提名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及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2)提案及提名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提案者,本公司將於102年4月23日起至102年5月2日下午四時前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並請加蓋股東原留印鑑後,將提案函件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聯絡人:高宏傑,電話:02-27186425分機8528,(郵寄者以提案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本公司依規定辦理提案手續。(3)海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執行及停止轉換期間自102年4月30日起至102年6月28日止。(4)前述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