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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普建設: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二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3.22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9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B1【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建國本部-B1國際會議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2)101年度監察人審查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2)101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2)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式」修訂案四、選舉事項:(1)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全面改選案五、討論事項二:(1)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97.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東會召開時間為上午九時整。(2)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自中華民國102年04月21日起至102年06月1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02年04月20日適逢星期例假日,請於102年04月19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以102年4月20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86-5859;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3)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補發。此外,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凡持股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寄發。(4)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議案,本提案受理期間為102年04月13日起至102年04月22日止,有議提案之股東請於議案內加註股東戶號、聯絡人及方式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於102年04月22日(星期一)下午五時以前將提案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如採郵寄方式寄送者,以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宏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9號16樓電 話:(02)2755-2662轉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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