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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華電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

中央商情網/ 2013.03.22 00:00
日  期:2013年03月22日公司名稱:華電(1603)主  旨: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發言人:蔡美惠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4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新屋鄉頭洲村中山東路二段三六二號(本公司新屋廠)。4.召集事由:依據公司法暨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及本公司102年3月22日董事會決議辦理。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47.其他應敘明事項:開會時間:9時0分(24小時制)會議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2)本公司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報告。(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2.承認事項:(1)本公司101年度決算表冊,提請承認。(2)本公司101年度盈虧撥補案,提請承認。3.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章程,提請討論。(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3)重新訂定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提請討論。4.選舉事項:無5.其他議案:無6.臨時動議:7.辦理過戶手續: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4月25日16時0分前(24小時制)辦理過戶機構名稱: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4月25日下午4時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4月25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其他:無8.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2年4月17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4月26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地址:10452台北市中山北路3段58號4樓(02)25993456)9.其他應公告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826789)。*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3826789)。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電話:(02)25993456,並副知證基會。*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不另收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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