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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達:媒體報導說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3.22 00:00
第二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 本公司董事長李焜耀 法院名稱: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相關文書案號: 101年度偵字第11642號2.事實發生日:102/03/2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桃園地檢署認為本公司董事長李焜耀擔任佳世達董事長申報其個人佳世達股票事宜 有違反證券交易法而起訴。4.處理過程: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式,當事人已委由律師進行處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不利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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