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2/03/21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一○一年六月十二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預計 於40,000,000 股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普通股 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1年內分次辦理。惟以現行各項有關私募之規範條件, 無法與私募對象取得共識,擬請董事會決議此私募普通股案不繼續執行。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