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衡陽路51號6樓之6台北金融園區(願景廳)4.召集事由:(1)報告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2)承認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3)討論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部分條文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77.其他應敘明事項:(1)受理1%股東提案期間:自民國102年4月15日至民國102年4月24日。(2)受理提案處所:環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二段51號17樓)。(3)其他本次股東常會之相關議案,擬於股東常會開會40日前經董事會決議後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