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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互設辦事機構 納協商議程

中央社/ 2013.03.21 00:00
(中央社記者陳虹瑾台北21日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人吳美紅今天表示,兩岸同意將「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正式列入兩會協商議程,並適時啟動正式業務溝通。

吳美紅下午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上指出,兩岸在3月中旬已就兩會(海峽交流基金會、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進行第2次副秘書長層級非正式溝通。

她說,雙方都認為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的宗旨是為服務兩岸人民、促進兩岸關係良性互動發展,定位是兩岸兩會架構下互設的辦事機構。

在這次溝通中,雙方就辦事機構功能,包括經貿、文化、教育、交流、聯繫、急難救助等,進一步交換意見,都認為辦事機構應促進兩岸經貿、文化、教育等交流,維護雙方人民在對方的權益,並提供關懷與協助。

此外,為了考量雙方人民的需求和權益,雙方也同意就具體細節進一步研議後再溝通。

吳美紅指出,關於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及人員身分保障與便利措施,雙方也同意未來在對等、尊嚴、安全、便利原則下,進行具體規劃與安排。

至於辦事機構是否將具辦理證件功能?吳美紅說,民眾所期待的保障功能,都會納入討論,強調會「納入討論、積極爭取」,同意後續業務溝通時進一步研議。

啟動業務溝通時間點部分,她表示,要視雙方商談的進度,兩岸都希望儘快展開正式業務溝通、儘速完成協商。

據了解,海基會副秘書長馬紹章、海協會副秘書長馬曉光近日參與這場非正式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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