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5款1.臨時股東會日期:102/03/212.重要決議事項: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二、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三、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案。四、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案。五、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六、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七、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本次選任之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三年,自102年3月21日股東臨時會結束後即就任,自105年3月20日止。董事當選人:冠營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黃睿豪陳春夏陳至誠吳和武獨立董事當選人:孟菁許英傑謝明仁八、解除本公司第四屆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