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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品暫准通關 台印度簽議定書

中央社/ 2013.03.20 00:00
(中央社記者何宏儒新德里20日專電)「台印度貨品暫准通關證制度執行議定書」今天正式簽署,生效後有利雙邊商務活動及文化交流,促進實質關係。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秘書長趙永全今天中午在新德里拉里特飯店(Lalit Hotel),與印度工商協會(Federation of Indian Chambers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FICCI)副秘書長柏拉(Sidharth Birla)簽署「台印度貨品暫准通關證制度執行議定書」。

中華民國財政部常務次長許虞哲、駐印度代表田中光、印度財政部中央貨物稅暨關稅局(Central Board of Excise and Customs)局長普瑞文.馬哈揚(Praveen Mahajan)、印度-台北協會(India-Taipei Association)會長羅國棟(Pradeep Kumar Rawat)見證儀式。

貨品暫准通關證制度是國際間促進貨品便利通關的機制。趙永全告訴中央社記者,廠商或藝文表演團體攜帶或運送到國外的專業器材和設備、供展覽或會議陳列與使用的貨品、為招攬交易而供展示的樣品,若準備在活動結束後原貨運回,申請使用本證後,於進出口及復進出口時,均可免繳關稅。

他表示,「台印度貨品暫准通關證執行議定書」的簽署,對便利兩國廠商、專業人士和藝文表演團體的往來意義重大,生效後將可大幅增加雙邊商務活動及文化交流,增進實質關係。

「台印度貨品暫准通關證制度執行議定書」今天簽署後,待雙方完成國內準備程序後,即可相互開辦相關業務。台灣目前已與42國簽署貨品暫准通關證制度協定並相互開辦業務。1020320

(中央社記者何宏儒新德里傳真 10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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