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導,這項通報說,要以嚴格的制度和嚴明的紀律,督促各級領導機關和幹部改進作風,對違反改作風8項規定精神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究直接人員的責任,而且要依據規定對有關領導人問責。
通報還指出,要堅決克服等待觀望、「避風頭」等心理,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落實8項規定。
這6起案件包括:海南瓊中縣財政局局長用公款宴請個人朋友,被免去黨職和行政職務;廣東珠海金融投資控股公司用公款大吃大喝,總經理被免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等。
通報說,中共18大後,政治局制定8項規定,要求改進作風,但仍有一些領導幹部無視規定,我行我素,影響惡劣。